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了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安徽省通知见链接: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847341.html),现将我校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我校人员可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青年项目(C类)(原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青年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和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申报不限额;青年项目(C类)(原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重点支持方向不超过5个,全校推荐申报不超过25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是我单位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第十三至二十条规定及申请通知要求(附件1)。
1、重点项目本年度聚焦量子计算、催化科学、合成生物学、通用人工智能的新范式新模型与新算法、量子材料与器件等5个重点支持方向,申请人必须依托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所在单位重点培养的优秀拔尖人才,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内外同行普遍认可,作风学风优良,原则上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或其他同等级别科研项目。
(2)应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全时在职人员,具备开展高强度科学研究活动的健康条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组织相关研究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优先支持。
(3)拟开展的项目研究应属于本年度聚焦的重点支持方向,具有较强原创性、前沿性和前瞻性。
2、青年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申请人,应当是2024年度到期的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负责人,已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且未延期、终止或者撤销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只能选择与第一个资助周期相同的领域,不得跨领域申请。
3、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4、青年项目(C类)(原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基金项目。
5、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6、2024年到期结题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C类)(原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获得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或所在依托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为准。
7、博士后的聘用期限必须覆盖当年度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若无法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的,原则上不予推荐。在读研究生、离退休以及兼职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8、项目申请人与参与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项目申请数量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合计限2项;
3、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四、其他要求
1、省基金项目实施经费“包干制”,按照《进一步深化安徽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方案》(皖科资〔2023〕14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包干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22〕93号)有关规定执行。
2、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取得的主要基础研究成果,要求原则上优先在国内高水平期刊发表,并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安排
1、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项目(A类延续资助)(原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和青年项目(A类)(原杰青项目)申报不限额;青年项目(C类)(原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学院/重点科研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和指南精神认真组织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于5月19日之前将二级单位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lilulu08@ustc.edu.cn。学校接收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统一组织上报,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
2、重点项目学校每个重点支持方向不超过5个,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申报人按要求提交重点项目预申报书(附件6),论证把关后于5月23日将本单位相关材料(附件5、附件6)发送至lilulu08@ustc.edu.cn。科研部将根据提交情况,开展下一步工作,逾期未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3、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通过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申请(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请申请人于5月19日前完成个人信息完善,等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点击“省自然科学基金”类别进入,点击“业务办理”开展申报工作。
4、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
5、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需参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认真检查,并将申报材料交给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对申请材料审核后,请负责人于6月1日前在系统提交最终版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6、本年度项目申报时只需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拟立项公示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
六、联系方式
1、安徽省科技厅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0551-65370087、64696835、62655036
信息系统咨询电话:13023098652、13155113928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部
李璐璐:0551-63606707 lilulu08@ustc.edu.cn
3、各二级单位联系人
院系名称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
数学科学学院 |
徐明巧 |
63600957 |
xmqiao0614@ustc.edu.cn |
物理学院 |
斯 文 |
63600463 |
siwen@ustc.edu.cn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刘贤玉 |
63600769 |
liuxy10@ustc.edu.cn |
工程科学学院 |
于 倩 |
63607714 |
yuqiands@ustc.edu.cn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王明宝 |
63607435 |
wmb@ustc.edu.cn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方 瑾 |
63601559 |
fangjin@ustc.edu.cn |
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 |
曹 琳 |
63607859 |
essresearch@ustc.edu.cn |
生命科学与医学部 |
刘 莉 |
63603604 |
liuli205@ustc.edu.cn |
管理学院 |
宋 捷 |
63601210 |
jaysong@ustc.edu.cn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孙启孟 |
63603130 |
sqm @ustc.edu.cn |
公共事务学院 |
刘颖华 |
63602879 |
yhliux@ustc.edu.cn |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
阚 丹 |
63606543 |
kandan@ustc.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刘 欢 |
63602294 |
hliu2022@ustc.edu.cn |
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核学院 |
光 霞 |
63601989 |
gxia@ustc.edu.cn |
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 |
严 青 |
63600458 |
yanqing@ustc.edu.cn |
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张家睿 |
63601667 |
zjr0328@ustc.edu.cn |
精准智能化学重点实验室 |
崇媛媛 |
63601525 |
yychong@ustc.edu.cn |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 |
张若冰 |
63600294/ 63601231 |
zhangrb319@ustc.edu.cn |
科研部
2025年5月12日